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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农机具租赁项目0台农机具所有权图1

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农机具租赁项目0台农机具所有权

2024-11-25 14:1512820报价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编号HNX_CQ_2024_S_3930
招标估价36000.00招标联系人杨立国/19586299888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4投标截止时间2024-12-4

招标详情

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租赁] 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农机具租赁项目0台农机具所有权

项目编号:HNX_CQ_2024_S_3930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桦南县 / 金沙乡 / 红城村

流转期限:2023-12-11 至 2025-12-10

报名起止时间:2024-11-25 13:30:00 至 2024-12-04 13:3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4-12-04 13:30:00 至 2024-12-04 14:00:00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转出方信息

联系人杨立国联系电话19586299888
法定代表人杨立国法人电话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农机具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36000.0 元/年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是否缴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3600.0
服务费成交价格*1.5%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竞价方式正向竞价
阶梯价500

报名起始时间2024-11-25 13:30:00报名截止时间2024-12-04 13:30:00
竞价起始时间2024-12-04 13:30:00竞价截止时间2024-12-04 14:00:00
备注桦南县农村集体租赁合同 桦南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二0二四年十一月 使用说明 一、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桦南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制定,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 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咨询。 三、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 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打√不同意的在选择项前打X。 五、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 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主管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 本合同编号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按统一规则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桦南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信息 √社会信用代码: N2230822MF253748XB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杨立国 身份证号码: 230822197603221416 联系地址: 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 联系电话: 19586299888 开户银行: 农商银行金沙河支行 账 号: 460080122000005114 乙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二、 租赁物 1.名称: 农用拖拉机及打包机具 2.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 骥驰拖拉机 JC18041台;骥驰拖拉机 JC904-31台,骥驰打包机 9YJC-12001台;诺斯搂草机 9LYZ-101台;诺斯草包自捡车18包1台 3.质量状况: 三、 租赁期限 自 202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四、 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租赁物的使用方法: 五、 租金、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 36000 元(大写 叁万陆仟元整 ) 2.租金支付期限: 7天内支付 3.租金支付方式: 转账付款 六、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信息 1.交付时间:租赁物于 年 月 日前交付。 2.交付地点: 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信息 3.交付方式: 现场交付 4.验收: 租赁物的外观、性能、功能等,确保其符合约定 的用途和质量要求。 七、 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承担: 出租期内承租人承担维修相关费用。 2.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承担: 承租期内承租人承担维修相关费用。 3.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超过—天的;出租人应 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其计算方法是: 八、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 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 法是: 损坏设备参照市场价格赔偿 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 九、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十、违约责任: 损坏设备参照市场价格赔偿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日续订租赁合同。 十三、租赁期满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 7天内返还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十五、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 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电话变更或其他变化,应在变更或发生变化后一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由甲方、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执一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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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一、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意向受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农交中心指定账户。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以转出信息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区(县、市)、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五、实行网上电子竞价的项目

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www.hljnjzx.com(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电子竞价”,在竞价项目中找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

六、受让方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利用本标的。

七、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农交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中心损失的;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六)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八)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九)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十)农交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农交中心或经纪会员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九、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免责声明

(一)农交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农交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本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一、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

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农交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退回或取消资格;报名成功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意向受让方

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报名须知》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农交中心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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